各设区市教育局、语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闽南师范大学、泉州师范学院、闽江学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为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我省语言文字工作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总结、交流2014年工作,部署2015年工作,经研究,决定3月24日在福州召开2015年度全省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2014年10月习总书记视察福建时讲话精神,并传达2015年度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责任感。
2.回顾、总结2014年我省语言文字工作。
3.部署2015年全省语言文字工作。
二、参会人员
1.各设区市教育局分管语言文字工作的副局长各1人;
2.各设区市语委办负责同志各1人;
3.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闽南师范大学、泉州师范学院、闽江学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语委办负责同志各1人。
三、会议时间、地点
2015年3月23日下午报到,24日上午开会,24日下午离会,地点:福州三明大厦(地址:福州市华林路65号,总机:0591—87818118)。
四、其他事宜
1.请各设区市和有关高校报送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于3月20日前发送至省语委办邮箱(fjs****@sina.cn)。
2.请各设区市和有关高校于3月20日前将会议回执传真至省语委办(0591—87812256)。
附件:会议回执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