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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 狠抓落实 为福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17年11月15日 11:08:02 访问量:21034

服务中心 狠抓落实 为福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杨贤金副省长在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暨第十三届省政府督学聘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暨第十三届省政府督学聘任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国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这次会议是经省政府批准召开的第一次全省性教育督导工作会议,刚才,碧涛同志宣读了第13届省政府督学的名单,我们还为督学代表颁发了聘书,三位同志做了交流发言,教育厅通报了中小学招生入学专项督查情况。在此,我谨代表省政府,向新任省政府督学和特约督学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多年来在教育督导岗位上勤奋工作的同志们、向服务保障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各级各部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我省教育督导工作成绩显著,为保障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强调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把教育督导作为依法治教的重要环节加以推进。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完善教育督导,加强社会监督。习总书记担任组长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门审议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去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召开“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暨第十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这些都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工作、对教育督导的新理念、新部署和新要求,为我省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认真领会,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扎实实落实到教育工作实践中。

我省始终把教育督导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今年3月,《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成为全国第4个出台督导地方性法规的省份。于伟国省长强调,要以《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正式实施为契机,深化督导改革,创新方法手段,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更好地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的职责,为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全省各级教育督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努力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促进全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强化综合督政。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构建了省、市、县三级教育督导机构的基本框架,为进一步理顺督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奠定坚实基础。先后建立“双高普九”督导、“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乡镇政府教育督导”,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等制度,初步建立了相互补充、有机衔接的综合督导体系,形成了福建特色和品牌。去年,我省提前一年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国家督导评估,为我省义务教育迈向优质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建立常态化督学机制。较早建立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完善督导评估办法和标准,内容涵盖办学行为规范、校园文化建设、精细化管理、课程教学改革等。建立中小学督导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采取随机听课、座谈走访、校园巡视等形式,对学校招生、收费、课堂教学等进行经常性的督导。为近7000所中小学设置746个督导责任区,聘任2587名责任督学,形成一支活跃在学校的督导“常规军”,实现了挂牌督导全覆盖。省级推荐16个县申报“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创新县”。龙岩、厦门等地积极探索学校视导员制度,加强学校内部督导管理,形成了内外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

(三)健全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组织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试点,率先启动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为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教育改革决策和基层学校改进教育教学,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年度监测制度,开展小学和初中资源配置差异系数动态监测。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坚持开展教育公众满意度调查,重点了解人民群众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基本评价,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从94.6%上升到97.2%。

(四)组织开展专项督导。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和热难点问题,加强督促检查,有力保证了重大教育政策项目的落实。近年来,根据不同时期教育工作重点,开展了春秋季开学工作、“全面改薄”、信息化建设、校园欺凌、校车和校园安全监管、重大教育政策项目实施情况等专项督导,聚焦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查找发现问题,排查安全隐患,有力促进了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破解,在维护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老百姓真切地感受到:“哪里有教育问题,哪里就有教育督导”。学前教育孩子们能不能按时入园,小学一年级的孩子们能不能到他们满意的学校就读,这些都是省委、省政府十分关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这两周我们又集中力量开展了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专项督查,刚才曾能建副厅长专门做了通报,对其中的问题,各地要引起重视,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专项督查这种形式很好,希望大家多下基层,多接地气,组织开展一些重点项目的专项督查,推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教育督导工作离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如教育督导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和督导方式等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服务教育督导的第三方机构不够健全,督导问责制度不够完善,对督导评估结果重视程度不够,教育督导力量还比较单薄,督学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等等,这些都要求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研究解决。

二、正确分析教育形势和任务,增强教育督导改革的责任担当

当前,全省正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补齐教育等民生短板,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教育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现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教育督导是保障、是抓手。我们要科学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教育督导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为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加强教育督导是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需要。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出台了一系列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上个月召开的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做出了补齐教育等民生短板,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的决定。各种政策措施相互叠加,各项任务要求相互交织,对教育督导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事实证明,教育督导是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重要抓手,在促进党政领导干部认真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能、切实保障教育优先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指导评价,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有效监管,才能更好地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形成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教育督导是教育改革发展新阶段性特征的需要。当前,我省教育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比较突出,政府管理缺位、越位、错位的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督政工作总体上还局限于义务教育领域,尚未建立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综合督导评价体系;一些地方政府对督导评估结果不够重视,尚未建立有效的督导问责机制;校园安全事故、欺凌事件、师德败坏事件等时有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学校的有效监督和指导不够,必须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推进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手段创新,紧贴教育工作的实际,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三)加强教育督导是“放管服”改革的需要。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内容的“放管服”改革。教育“放管服”改革,关键就是要做好“管办评”分离。一方面,要把工作重点转到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上来,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上来。另一方面,要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强化对政府和学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监管。在这一改革中,教育督导既是教育决策、执行、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可谓举足轻重。从这点上讲,教育督导改革是教育管办评分离的“牛鼻子”,教育管办评分离,首先是“管办督”的分离。要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在深化管办评分离改革上动真格、出实招,推动教育治理体系的构建和治理水平的提高。

三、开创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为我省教育综合改革保驾护航

教育督导是国家职权,是政府职能。今年是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施行五周年、我省《条例》颁布施行第一年,国家还将开展贯彻情况专项督查,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快完善教育督导体系,提高教育督导水平,更好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的职责,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障。

(一)优化综合督政结构,全力保障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是教育督导的首要任务。要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推动各项教育政策落到实处。

一要推动落实“对省评价”工作。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并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这是推进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最强有力的督政抓手。“对省评价”是督政体系龙头,结果将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省教育厅要会同有关部门牵头制定实施方案,抓紧启动县市两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工作。二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前期工作。在我省已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要聚焦“更高质量”,对接教育部“优质均衡”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我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基础较好的县(市、区)“迈上新的台阶”。三要完善专项督导制度。针对一些普遍性问题和教育重点工作,开展深入的专项督导。要加强对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全面改薄”等重大决策项目的督导。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责,增强政府保障能力,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努力补齐短板,抬高底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二)强化学校督导功能,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发展,提高育人质量。当前教育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许多是由于学校办学不规范、管理水平不高造成的。为此,要加强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的监督,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指导服务,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治校能力。

一要完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要进一步落实责任督学的责任、权力和工作保障,充分调动积极性,提高工作水平,科学规范地对学校进行监督指导,构建常态化督导机制。二要加强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由于种种原因,素质教育的进一步推进面临着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性的障碍。教育督导部门要认真研究素质教育的督导工作,积极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管理的督导评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三要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教育部今年将全面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督促和引导幼儿园规范办园,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省教育厅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高度重视,通过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监管,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四要归口管理各类检查评比创建行为。按照简政放权、落实中小学办学自主权的要求,推进各类检查、评比、创建活动归口管理。由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将各类单项检查、评比、创建项目整合到素质教育督导上来,大幅度减少单项检查、评比的数量,减少对学校办学行为的行政干预。

(三)健全评估监测体系,高效权威评价区域教育发展水平。各地要积极有序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准确掌握各地教育质量状况和影响学生学业水平的相关因素,诊断教育教学效果,为教育决策提供支持和服务。

一要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要认真组织好国家、省级每年一次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逐步健全完善监测体系,从义务教育阶段向学前教育、普通高中阶段“两头延伸”,实现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全覆盖。今年我省将对全省所有县(市、区)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全面开展质量监测,省教育厅要认真组织,各地要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准备。要增强监测结果的反馈促进作用,精准指导教学改革,促进全省基础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二要深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评估。在继续发挥基础教育督导优势的同时,延伸开展中职学校办学能力、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本科院校合格评估和专业评估工作,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测,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现各级各类教育督导评估的全覆盖。三要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价作用。通过市场机制的手段,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鼓励、支持第三方机构参与教育监督管理,弥补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工作中的不足。注重创新教育督导方式,注重大数据在教育督导的运用,形成教育督导以“数据说话、数据评价”的共识,加快提高我省教育督导现代化水平。

(四)加强督学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权威。科学规范的教育督导,直接影响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效和水平。必须更新理念、理清思路,不断激发教育督导活力,强化教育督导保障。

一要强化教育督导法制权威。各地要根据《教育督导条例》要求,统筹安排督导评估事项,强化程序意识,细化各项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完善督导流程,使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二要强化教育督导行政权威。督导体制改革能否落到实处,关键还是看各级领导认识是否到位。省里将更好地发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把教育督导作为加强政府宏观管理的基本手段,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困扰改革的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三要强化教育督导专业权威。各地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理规划和设置教育督导部门,充实教育督导力量。要积极探索制定督学晋职晋级、提高待遇的政策,形成教育督导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五)强化督导结果运用,进一步增强督导的针对性、实效性。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崇尚实干、狠抓落实。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于伟国省长到省教育厅调研时也强调:“督导制度重在落实,在不折不扣地落实的基础上,要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这样才能显实效。”各地在综合督政和督学中,要更加注重督导结果运用机制,加大结果公开力度,做好督导报告的发布工作,做到公平公开的阳光督导。要强化问责,健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制度、责令限期整改制度、问责制度,把督导结果作为资源配置、干部任免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同志们,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蓝图已经绘就,教育督导任重道远,督学队伍的能力水平关乎教育督导事业的成败。省政府督学、特约督学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职责,肩负着省政府的重托、人民的信任和期待。在此,我谈三点希望:

一要努力学习。教育督导政策性、业务性、专业性都很强,省政府督学大多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教育实践经验,但面对教育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必须更加重视学习。从宏观方面讲,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从业务方面讲,要学习国务院和我省教育督导条例,提高政策水平、法律素养。要拓宽视野、丰富知识、增强本领。要研究探索教育督导规律,善于从不同角度把问题看透,从不同的路子提出新的方法,创造性开展工作。二要尽心履职。积极参加省级组织的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工作,开展教育督导课题研究、专题调研等工作。希望大家多参加省级督导活动,深入一线,深入学校,听真话,查实情,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三要勇于担当。在教育督导活动中,省政府督学要成为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榜样,不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要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自律、风清气正、秉公执法、真督实查,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要求,树立省政府督学的良好形象。要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做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良师益友,以自己的人格力量来维护教育督导的权威。

    同志们,为教育事业保驾护航,教育督导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服务教育改革发展,狠抓落实,为福建教育改革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为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和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编辑:陈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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