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职技赛组办〔2015〕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技工教育中心,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技工学校:
为做好2015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筹备工作,了解各地市、院校拟参与赛项的基本情况,现开展赛项预报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赛名额
大赛设高职组和中职组。高职组拟设16个专业大类55个赛项,中职组拟设16个专业大类55个赛项(具体赛项、各队限报人数、组数和竞赛形式见附件1)。
对于获得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设区市、高等院校、省属中职参赛队和省属技工参赛队,可在获奖赛项所在专业大类内增加参赛名额,增加方式为:①若选择增加个人项目名额,则在该专业大类内参赛人数增加3人;②若选择增加团体项目名额,则在该专业大类内参赛组数增加2组;③若同时选择增加个人项目和团体项目名额,则在该专业大类内个人项目参赛人数增加2人、团体项目增加1组。
二、参赛资格
中职组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2015年全日制在籍学生(含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年龄限制在21周岁以下(1994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高职组参赛对象为高职院校2015年全日制在籍学生(含本科院校高职学生),年龄限制在25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类别同一赛项的竞赛。
二、组队方式和要求
(一)组队方式
中职组:9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别组成1个参赛队,省属中职学校共同组成1个参赛队,省属技工学校共同组成1个参赛队。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在不影响所在设区市参赛队参赛的情况下,可在省级财政支持的县级职教中心重点专业(专业见附件2)中选择相关赛项,单独组成1个参赛队参赛,每县参赛队参赛人数不超过5人(组)。
高职组:凡有开设与竞赛项目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举办高职教育的本科院校都必须组队参加。各院校在自行组织校内选拔的基础上,单独组队参赛。
(二)组队要求
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
三、预报名方式
各参赛队请结合本地区、本院校实际,提出拟参赛项目及拟报名参赛人数(组数),并于1月10-15日(截止时间1月15日18:00)登入****(福建中等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点击“2015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栏”)进行预报名(各参赛队账号分配见附件3,登陆后请尽快修改密码)。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赛项承办校的实际承办能力和预报名等情况统筹确定最终各赛项参赛名额,并在正式报名通知中公布。
预报名相关事宜请联系省职教中心赵榕,联系电话:186****1980。
附件:1.2015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赛项竞赛形式和参赛名额一览表
2.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职教中心重点专业一览表
3.2015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报名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分配表
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