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有关高校,有关考点:
2011年底以来,我省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全省教育考试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建成省市县三级联网的招生考试指挥系统,建成全省所有标准化考点、考场、保密室的视频监控系统,并实现全省联网、全程监控、实时录像,保障了各类考试的公平、公正、安全、规范。目前,我省又从中央财政争取了标准化考点建设专项资金,并已下达各市、县、区,各地也要配套相应资金进行建设。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考试〔2011〕2号)要求,现就做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我省新一轮标准化考点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改造完善已验收的标准化考点,巩固提升应用效果。已验收的标准化考点和保密室中监控摄像头老化或像素不高的,应全部更换为标清以上摄像头;所有标准化考点必须加强考点视频监控室和校门口的监控管理,按规定配备摄像头,并与福建省国家教育考试巡视监控系统管理平台(简称省级管理平台,下同)实现联网。
(二)新建一批标准化考点,实现高中会考考点、保密室巡视监控系统的全覆盖,并与省级管理平台实现联网。
(三)新建一批标准化考点,实现高考艺术、体育专业省级统考考点巡视监控系统的全覆盖,并与省级管理平台实现联网。福建师范大学应完成艺术、体育专业省级统考考点巡视监控系统建设,厦门理工学院应完成艺术专业省级表演类统考考点巡视监控系统建设,泉州师范学院应完成艺术专业省级书法类统考考点巡视监控系统建设。
(四)改造评卷点、试卷扫描点监控系统,实现国家教育考试评卷点、试卷扫描点巡视监控系统的全覆盖, 并与省级管理平台实现联网。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应完成国家教育考试评卷点巡视监控系统建设,福建教育学院应完成国家教育考试评卷点、试卷扫描点巡视监控系统建设。
二、建设标准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教育考试院专门制订了《福建省国家教育考试巡视监控系统建设标准》,新增新建考点、升级改造考点和有关高校必须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并采用全省统一巡视监控系统平台软件(免费使用)。
经过建设,全省标准化考点必须实现所有考场、考务室以及试卷通道的实时监控、实时录像、全省联网;评卷场所、扫描场所、试卷保密室、数据机房、评卷通道的实时监控、实时录像、全省联网;考点视频监控室至少安装1个标清以上摄像头,试卷保密室必须安装2个高清摄像头,标准化考点校门口至少安装2个标清以上摄像头, 确保视频监控全覆盖、无死角。按规定为标准化考点配备适量的二代身份证识别仪、无线电屏蔽仪、金属探测仪等设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省2015年标准化考点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推进建设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地和有关高校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省里已将中央财政资金下达至各地财政部门,各考区应根据标准化考点建设要求,对所辖考区标准化考点建设严格管理,并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2〕2号)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务必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全部用于标准化考点建设所必需的硬件和软件购置等支出,专款专用。
(三)规范项目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各地应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2〕192号)要求,认真做好标准化考点建设项目验收工作。
(四)所有建设任务必须在2015年4月31日前完成并组织验收;于2015年4月10日前上报验收材料,省里通过巡视监控系统组织远程终验。
(五)通知中涉及的文件,请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上数字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栏目查询。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联系电话****、****。
福建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