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闽教办人〔2013〕29号
发布时间:2013-6-8 17:54:10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6号)精神,2013年度教育部将组织1万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从中选派400名教师出国进修;组织4000名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现将我省201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
教育部安排我省选派460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其中出国进修10名。请各地和省属学校根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2013年度培训专业目录》(详见教师厅函〔2013〕6号附件1),结合区域重点产业发展以及学校重点专业和紧缺专业教师的培训需求,拟定参加培训的专业(限定在培训专业目录)和人数(控制在专业教师总数的2%左右),填写《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2013年度任务分解表》(详见教师厅函〔2013〕6号附件3)。出国进修人员的推荐工作将根据教育部的部署另行通知。
二、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
教育部安排我省选派80名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请各地和省属学校结合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学校重点专业建设和紧缺专业青年教师的培训需求,拟定选派专业(限定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内)和人数(控制在专业教师总数的1%左右),填写《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3年度任务分解汇总表》(详见教师厅函〔2013〕6号附件7)。
三、推荐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单位
请设区市教育局各推荐1-2个不同行业的企业(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属学校可各推荐1个企业),作为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的任务承担单位,并指导被推荐企业填写《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3年度任务安排表》(详见教师厅函〔2013〕号附件8,每个专业方向填写1份)。各地和省属学校推荐的企业,应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校企合作和职工培训基础好,能够提供教师实践所需要的岗位、指导教师(师傅)和基本生活条件。每个企业接收实践教师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2013年度任务分解表》、《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3年度任务分解汇总表》、《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013年度任务安排表》的纸质申报材料(各一式2份,含电子文档),请务必于6月17日前报我厅人事处。
联系人:林宝森 电 话:****
传真:**** 电子邮箱:jytrsc2****@126.com
附件: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6号)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6月7日
闽教办人201329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