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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厅长信箱等答复办理工作的通知

2014年09月28日 15:24:02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网 访问量:3039

闽教办综〔2014〕14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院校,厅直属单位(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按照政府门户绩效评估的要求进行全面改版,现就做好门户网站开设的厅长信箱、在线咨询、效能投诉、监督举报等答复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厅长信箱、在线咨询、效能投诉、监督举报办理答复按照“谁业务、谁办理、谁答复”原则进行。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单位(学校)要根据公众提出的问题进行具体办理和答复,这项工作由省教育厅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由监察室负责对办理答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各单位要指定专人,每天进入省教育厅网站后台查看厅长信箱、在线咨询、效能投诉、监督举报栏目中公众提交的信访和咨询件的内容,及时处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信访和咨询件,对能够明确答复的要按时办理答复;对于正在研究、办理,一时难以明确答复的,也要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说明性、解释性的答复。办理时间最长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各单位办理情况由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进行统计并定期在教育厅网站上公布。

  三、厅长信箱、在线咨询、效能投诉、监督举报等办理答复工作是加强各地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公众对教育满意度的迫切要求,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好,努力为群众释疑解惑、排忧解难,真正取信于民,让群众满意。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9月26日

编辑:陈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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