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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4年03月20日 00:00:00 访问量:7158

闽未委〔2014〕1号

发布时间:2014-3-19 8:24:02

各市、县(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2014年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2014年3月18日

2014年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2014年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福建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探索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未成年人安全保障水平,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建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一、加强领导,提升未成年人安全保障水平

  1.加强未保工作机构建设。加强未保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相关工作人员,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未保委及办公室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沟通服务职能。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逐步向乡镇、街道、社区延伸,保证必要的人员和经费。

  2.健全和完善未保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未保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联络员工作职责,定期召开全体委员和联络员会议,研究部署未保工作,解决存在问题。建立和完善未保工作联系联动、通报会商、分析研判工作机制,研究建立未保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和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机制。加强人员培训、信息交流和信访工作。

  3.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指导中小学校切实落实省公安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29315-2012)的通知》(闽公办〔2013〕50号)和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和《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强化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位教职工。

  4.严格校车安全管理。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严格实施《福建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切实做好校车使用许可和标牌发放、校车安全管理等工作,继续加强校车安全监督检查,建立举报监督制度,加强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管理和培训,规范校车设施设备使用,完善校车行驶路线、停靠站点的审核。

  5.防范校园安全风险。不断完善风险排查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学校自查、县级复查、市级抽查的风险排除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校园安全风险。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学校建设、设施设备配置标准,不断降低因校舍建设标准等引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完善特异体质学生排摸、建档和跟踪机制,有效预防学生伤亡事故。落实学生伤害事故预警、预报报告及处置工作制度并开展相关培训。

  6.推进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建设。指导中小学幼儿园认真实施我省《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意见》,严格落实公共安全教育每学年12课时及师资,落实地方教材制订完善课程方案,注重开展安全体验活动,不断提升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识险、避险能力。开展第七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2014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第十九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公益活动和体验式生命教育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各司其职,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1.强化学校周边治安交通管理。公安部门要切实维护好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落实校园治安特别管护制度,继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以未成年人为侵害目标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不法分子滋扰校园的行为。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违法经营场所,及时消除校园周边各类不安全因素,不断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继续开展“护卫天使”行动,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执法,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标线,重点加强校车通行、超载等安全检查,强化对中小学周边道路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灯、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联合交通行政执法部门打击接送学生的“黑车”。公安、交通、综治、教育等部门要继续组建由学生家长、平安志愿者参与的志愿者队伍,共同做好护校工作。交通等部门要努力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周末乘车难问题。

  2.加强学校及周边经营市场管理。文化、城市管理、工商管理部门要继续严把市场准入关。工商部门要严厉打击学校周边经营户销售不合格食品、学习用品、玩具等违法行为。继续做好无证网吧整治工作,遏制无证网吧回潮现象。继续加大广告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危害未成年人的不良广告。加强烟酒出售场所、少儿食品用品市场和儿童游乐设施安全的监督管理。

  3.强化学校周边市容环境整治。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要继续以“特定区域”环境整治为重点,推进学校周边市容环境难题顽症的破解。要以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街镇和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创建和复查为契机,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做好春秋两季开学阶段的专项整治和绿色护考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周边市容环境水平。

  4.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各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进一步加强对网吧、酒吧、游戏游艺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出版物经营场所、网络信息的监管。文化执法部门要依法查处网吧、酒吧等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新闻出版部门要依法做好涉及未成年人读物和网络游戏的出版、发行前置审批工作。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格查处传播危害未成年人成长的淫秽、色情、暴力出版物的违法行为。

  5.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氛围。新闻出版部门要继续引导出版单位策划和制作适合未成年人阅读的优秀思想、文艺、科普等读物,鼓励作家多创作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文化作品。文广影视部门要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影视作品的创作与放映,继续加强面向未成年人文艺节目的监管,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

  6.强化社会公益服务。加强现有公益服务场所设施建设、使用和管理,提高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服务的能力。积极开展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扶持鼓励社会及个人创作、出版、播放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需要和集艺术性、思想性、趣味性、观赏性为一体的优秀文化资源、读物、视听产品和电视节目。落实好公益文化、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措施。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体育中心、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为广大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公益服务环境。加强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咨询服务长效运行机制。

  三、筑牢基础,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加强学校综治安全工作。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校园安全精细化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组织实施校车安全工程,开展护校安园、清剿火患、打非治违行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强化防溺水、应急疏散演练、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强化0-3岁儿童早期教育管理,开展无证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清理整顿和校园管制刀具及各种危险品的收缴行动,防范校园暴力。

  2.强化控辍保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村”控辍管理长效机制和“教育局-学校-教师”控辍网络。严格学籍管理制度,完善辍学学生报告和动员复学及助学解困制度。强化控辍工作督导检查考核,实行目标管理。进一步做好留守、流动儿童教育服务工作,实施“春蕾计划“、“代理家长”、“爱心妈妈”、“爱心家庭”关爱行动。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禁止以各种理由劝退或开除行为偏常学习有困难的未成年学生。禁止招用童工,严格未成年工的使用管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3.加强特殊群体保护。进一步完善孤残、流浪、罪错、留守、流动等特殊未成年群体的教育帮扶、救助管理服务机制。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巩固“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工作成果,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对接受救助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教育矫治、心理疏导和康复训练等。严厉打击、查处拐卖诱骗、操控强迫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违法犯罪以及绑架、拐卖儿童,非法使用童工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

  4.推进社会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音像制品、出版物、网络和手机淫秽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清理利用微博、论坛、网络社区、移动智能终端等新型服务平台和产品传播非法广告和不良信息,建立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减少网瘾对未成年人的危害。禁止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接纳未成年人。

  四、健全机制,完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体系

  1.持续推进(专门)工读学校建设。各设区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闽未委《关于加强工读教育加快专门(工读)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借鉴厦门、上海、江苏等地专门(工读)学校的办学经验,办好厦门专门(工读)学校,总结成绩经验,加快推进福州等地专门(工读)学校建设,推动工读学校内涵发展,优化工读学校办学体制。

  2.优化司法办理程序。优先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建立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大力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审判专门机构建设,构建“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落实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做好对未成年人依法宣告缓刑、适用禁止令等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人身损害、精神伤害赔偿的法律保护,创新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措施。

  3.完善司法和社会帮教工作机制。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形成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加强工青妇教及关工委等单位和团体之间的支持配合,充分发挥未保办、预青办、文明办等联系各方社会力量的资源优势。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律援助新途径,建立罪错未成年人跟踪帮教档案,实行定期回访和跟踪考察。重点加强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监护缺失、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的劝导帮教和关爱救助工作,组织志愿者进社区、进学校、到监所开展结对帮教及慰问探望活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

  4.深入开展法制教育。以学校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综治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为契机,开展防溺水、交通、消防、食品、毒品安全以及安全自护宣传教育活动,构建校园安全文化。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内容,利用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力度,通过举办普法大赛、法制讲座、少年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青少年安全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公安等综治、法院、检察、司法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制(综治)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法制安全教育的职能作用,继续拓展法制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积极开展治安防范、交通法规等宣传教育活动。

  5.强化思想道德教育。把握重要节点节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按照不同学段和年龄段持续抓好品德养成、遵纪守法和生命安全等三项教育。举办校园文化建设现场推进会、校外教育工作现场会和德育成果展示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

  6.积极开展预防预控和教育转化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动态排摸和分析本地区在校生、社区未成年人、非本区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及诉前考察教育对象的思想状况、行为动态、家庭教育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开展针对性预防预控和教育转化工作。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法制教育和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加强对行为不良学生开展教育转化工作。教育、司法行政部门要继续探索完善未成年犯就读义务教育机制。   

编辑: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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