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级文件 >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八条措施》的通知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八条措施》的通知

2023年06月23日 19:28:28 访问量:4625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泉州市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八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泉州市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八条措施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3日

附件

泉州市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八条措施

  为进一步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师德第一标准,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全面提高我市教师的师德素养,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市中小学师德专题教育巩固年活动的开展,现就持续加强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措施:

  一、传导到位,打通师德教育“最后一公里”

  近期各学校要深入开展一次师德规范专题学习教育,组织全体教师深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规定、《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等文件,确保教育传导到位,引导教师恪守职业道德,全员知法、明规、守纪,依法执教,严格规范从教行为。

  二、畅通渠道,全面排查师德问题线索

  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持续开通师德师风问题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并全面排查收到的师德问题线索,建立台账、逐一核查、对账销号,针对重复收到的师德问题举报和近期收到的师德问题线索,务必严肃认真核查到位并妥善处理,力求防微杜渐、消除师德隐患。

  三、迅速介入,严肃高效查处师德问题

  一旦发现师德问题,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务必要迅速介入,通过谈话了解、无计名问卷调查、实地调查取证等方式调查取证,对于查实或者确有可能存在的师德问题要彻查严处;同时,在调查核实的过程中,要强化与举报人的沟通和问题线索、证据材料的收集,依法依规处理师德问题。

  四、坚持零容忍,严把教师入口和管理关

  全面推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持续落实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和《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记录信息,取消录用资格。强化结果运用,严格将师德问题查处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和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在教师的入职聘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审、岗位聘任中实行师德问题“零容忍”,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对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不合格的人员及时解除聘用合同。同时,健全“双查”制度,同步对推动师德建设工作不力、或对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五、定期通报,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

  市级健全完善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建立师德违规案件市级定期通报制度,每半年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各县(市、区)师德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并梳理形成师德警示教育案例予以公布。各地各校也要梳理通报本地本校师德案件,发挥警示和通报的震慑作用,让教师全员知悉违反师德行为的代价和后果,以案明纪,达到查处一件、震慑一片、教育一批的效果。

  六、久久为功,常态化开展师德教育和专项治理

  持续将教师职业道德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融入教师继续教育,各县(市、区)和学校要将师德教育纳入期初工作部署,在每学年期初通过开展师德学习教育、签订师德承诺书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师德系列文件学习,让教师明规矩、守底线。同时,落实“全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巩固拓展年”活动要求,聚焦教师有偿补课、教育惩戒权把握、酒驾醉驾、失信被执行等师德多发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引导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规范自身的从教行为。

  七、正面引导,树立教师队伍良好形象

  各县(市、区)和学校要结合师德巩固拓展年活动,开展“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宣传教育,以教师节等节庆活动为契机,开展优秀教师表扬激励活动,选树、涌现一批德艺双馨的好教师,提升教师的职业荣誉感,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

  八、持续发力,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将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纳入“两项督导”,作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要进一步健全师德建设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将师德建设责任落实到位。各校也要加强党建引领,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和领导机构,夯实学校主体责任,压实学校主要负责人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师德建设真落实、见成效。

  附件:师德规范文件选编

  • 附件(1个)
  • 泉教师〔2023〕139号附件:师德规范文件选编.zip (92kb) 下载
编辑:axcx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福建省安溪茶业职业技术学校 版权所有 咨询QQ:382541681
联系地址:福建省安溪县虎邱镇学村路2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闽ICP备19021082号-1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