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报送2014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总结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要围绕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教办职成〔2014〕2号)要求,全面深入总结2014年度工作。
(一)2014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总结
1.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工作总结应包括4个部分:(1)2014年本地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概况;(2)主要工作推进情况(学校建设、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信息化建设、区域行业指导委员会建设、校企合作及职教集团建设、县级职教中心重点专业实训基地和信息化实训教学项目建设等);(3)存在问题;(4)2015年主要工作思路。
2.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工作总结应包括4个部分:(1)学校发展概况;(2)改革创新情况;(3)存在问题;(4)2015年主要工作思路。省级职教集团、行指委牵头学校还要总结一年来职教集团、行指委工作开展情况。
(二)2014年度中等职业教育统计报表
1.统计报表(见附件)包括:
表1:2014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在校生情况表;
表2: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情况表;
表3:2014年职教集团运行情况表;
表4: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培训情况;
表5:中等职业学校2014届毕业生“双证书”发放情况表;
表6:县级职教中心重点专业实训基地和信息化实训教学项目建设情况表.
2.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填报表1-6,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填报表1-5。
二、有关要求
(一)工作总结要力求内容翔实、突出特色、文字简练,控制在3000字左右。工作成效要有具体的案例、数据作为支撑。统计数据要真实准确。
(二)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将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报表,于2014年11月30日前电子发送至我厅职成处(联系人:徐彩华;联系电话:****;邮箱:fj****@163.com)。发送的文件包注明:**市(省属学校)年度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
附件:2014年度中等职业教育统计报表(表1-6)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1月14日